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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囚」這個字,一看就知︰每個人一出生就被框住了。被名利慾望、家庭生計、人情義理、習慣嗜好、時間空間…「囚」在牢獄般的框架裡了。
而網路的發明、智慧型手機的普及、社交軟體的精進,則編織了更綿密的框架,把人的心思牢牢的「囚」在巴掌大的螢幕裡。
有人嘲諷︰臉書是本世紀初最偉大的一本書,無論頁數、內容、閱覽人數,沒有一部文學作品可以超越。
臉書到底有甚麼魅力,讓二十億人口隨時隨地盯著它,捨不得離開它?
作家胡晴舫認為它有三大特徵︰
一、展演︰臉書使用者時時刻刻都在展示自己、表演自己。從三餐菜色、照顧小孩、抱怨老闆到路上滑跤、旅遊照片、朋友閒聊...任何生活小細節都能拿來展演,邀請公眾觀賞。
二、窺視︰沒甚麼日常生活動態可po,就把公園情侶熱吻、鄰桌食客爭吵、捷運不讓座…的畫面偷拍下來,放上網路公開展演,滿足人們偷窺慾望。
三、公審︰將自己不認同的行為上傳臉書,吆喝眾人來公審。從外遇劈腿、學術抄襲到路邊吐痰、做生意不老實…以科技之名,行揭發對方,互相監視之實。
無聊是人生的常態,智愚貧富都無法避免。臉書提供了展演、窺視、公審的平台,讓你有打發無聊、抒發情緒的管道,但也抹去了日常生活與公眾演出之間的界線;私生活被直接擺上舞台,每個人一分一秒都遭四周的眼睛監視,不容許有秘密。
小心喔,獵巫氣氛濃厚的臉書,會把你「囚」得動彈不得,活得如透明的空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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