革命不是請客吃飯,但很多人參加革命,卻是為了吃飯。

綜觀中國歷史,每一次改朝換代,幾乎都與飢餓有關。老百姓飽不了肚子,只好鋌而走險,革命造反。但在台灣,這個創造經濟奇蹟、民主奇蹟的小島,竟有一批錦衣玉食、吃飽喝足的人,上街抗議爭權益,讓人不得不感慨︰歷史不但會重演,還會突變﹗

李自成佔領北京時,對手下大將劉宗敏說,殺、殺,給老子殺﹗幾十萬農民軍,提著鬼頭刀,戳著斷魂槍,在北京大街小巷遊蕩,看見像個官的、像個讀書人的,就拖出來亂刀砍死。他們吃福王的人肉,喝崇禎的美酒,士氣High得很﹗
張獻忠率領農民亂軍到處流竄,湖北、河南、四川一路殺燒搶奪,大吃大喝。四川天府之國,被他瘋狂殺戮幾年之後,四百萬戶剩下不到十萬戶。清廷平亂之後,還得實施「移湖廣以充四川」的政策,填補那裏的人口缺失。
革命份子攻城掠地,到處殺人放火、姦淫擄掠,老百姓命如螻蟻、賤若草芥,斑斑血跡,可謂罄竹難書。

慶幸的是,槍桿子出政權被時代的巨輪淘汰了,選票取代了子彈,人民用手中的選票決定民意代表與領導人。但人民選出的政府,真的就不吃人嗎?
為了意識形態,為了攏絡支持者,民意代表以多數暴力通過立法,保護特定族群,瓜分預算大餅,獨厚某些階層。當國家財源困窘要做改革時,既得利益者使出洪荒之力抵擋,堅持捍衛自己的權益。
民國初年,魯迅藉「狂人」之口,指出中國歷史每頁都寫著「仁義道德」,但字縫裏卻都寫著「吃人」兩字。100年後,魯迅筆下的封建遺毒、吃人禮教早已不存,取而代之的是不公不義的司法、媒體、制度在吃人。
不公不義的司法、媒體、制度,讓既得利益者,優雅的拿著刀叉吃人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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