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達爾文發現人的祖先是禽獸,弗洛依德發現「人」根本是禽獸,孟子也說:「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!」人,到底是不是禽獸?

現代人由猿猴類演化而來;男人天生具有弒父娶母的戀母情結(女性則有弒母嫁父的戀父情結);黑猩猩的DNA與人類只有2%的差異。從物種演化、從精神分析、從DNA氮鹼基排序比較,人真的是禽獸。「禽獸」,沒有任何羞辱的意味,只是個中性名詞。

但用「禽獸」罵人,則是惡毒的用語,譴責其人獸性大於人性,不守法理倫常。
2012/8/19
自由時報〈星期專論〉 王美琇:〈這種司法值得尊重嗎?〉讀完全文,深深感慨:官場裡真的有很多禽獸!
檢察官起訴的案件定罪率只有60%,十個被告有四個是被冤枉的。2011中正大學民調,台灣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度高達74%;2012/7「台灣指標」民調更有63%的人認為「司法不能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」。羅織罪名,壞人名節,毀人一生,這樣的司法人異於禽獸者幾希!

有人諷刺的說,台灣的司法太「獨立」了,獨立於「是非」、「正義」、「真相」和「常識」之外,走入「司法」,出來的不是「正義」,是「冤情」!

但仔細想想,這種事自古已然,只是於今尤烈而已。
蘇東坡的詩被檢舉揭發了,朝廷派人逮捕東坡,還用繩子綑綁,像驅趕雞犬一樣,長途押解。貧瘠而愚昧的國土上,繩子綑綁的是一個世界級的詩人。
把蘇東坡逼到這一步的,是一群飽讀詩書的大臣,他們只要把繩索重重一抖,大師就成了罪孽的化身----真是禽獸行徑啊!
歷史總是不斷的重演。執政者對政敵或異議份子的迫害,從未間斷,只是手段上更為精細、進化而已。先以媒體放話批鬥,接著檢調搜索、起訴,讓你官司纏訟、散盡家財,歷經5~10年一審、二審、n次更審,最後無罪定讞,說你清白。這般折騰,沒死也剩半條命。

手上握有權力與資源的人,當心因果業報,天道好還。哪天墜入畜生道,成了食物鏈的一環;千刀萬剁,熱鍋煎炸之苦,可不好受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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